优化营商环境丨凤凰法院:灯火阑珊处,调解护营商
2024-09-13 09:02: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肖运懿 | 点击量:1339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运懿)“感谢法官,真是辛苦你们了,下班后帮助我们做工作,没有你们不知道多久才能解决!”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当事人赵某和张某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但经营过程中,双方在管理、经营理念等方面出现了分歧,矛盾逐渐激化,甚至影响到了店铺的正常运营。于是双方决定解除合伙,但对剩余资产以及债权债务分配存在分歧,遂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凤凰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深入了解纠纷的根源和症结,发现双方对合伙利润、剩余货款、房租费、水电费及务工开支等债务分配存在较大分歧。为核对双方剩余资产,承办法官下班后主动来到涉案店铺,协助双方当事人清点剩余货物、核对资产,并综合考虑双方意愿,合理有序分配债权债务直至深夜12点。

虽然当天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法官的为民服务精神促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为日后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此后几天,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导、释法说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政策,双方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有效推动了涉企纠纷的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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